通常来讲,当结婚后一同生活并且有了孩子,彩礼通常是不需要退还的。
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彩礼予以返还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状况:其一,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二,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其三,在婚前给予彩礼并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
就你的实际情况而言,已经结婚三年并且有了子女,这并不符合上述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然而,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彩礼的给付使得男方家庭背负了极为沉重的债务,并且到现在都还没有得到缓解,那么可能会依据公平原则等进行全面的考量判断,但这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并且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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