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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和他人登记的孩子抚养

离婚后再次结婚,关于孩子抚养事宜有以下规定:在与前夫(妻)所生子女的抚养方面,即便再婚,抚养关系的本质也不会改变。

倘若抚养权已明确归属,抚养方需持续履行抚养义务,未抚养方则要依照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

倘若出现需变更抚养权的状况,像抚养方存在虐待孩子、身患严重疾病无法抚养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请求变更抚养权。

而对于再婚后与新配偶所生育的孩子,其抚养责任由再婚后的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双方必须为孩子提供生活保障、教育以及医疗等必要条件。

若日后因婚姻问题引发孩子抚养方面的争议,同样会遵循保护孩子权益的原则,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来予以解决。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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