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重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依据《仲裁法》规定能采取对应措施。
当仲裁裁决具备法定可撤销情形时,像无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系伪造、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情况,便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并且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裁定。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合法,让当事人有机会对不合理的裁决进行纠正。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