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与他人仅育有孩子这一情形,并非必然构成重婚罪。
刑法对重婚罪有明确界定,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法律重婚,即已有配偶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倘若老公只是与他人有了孩子,却未与第三方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那么就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婚罪。
不过,这种情况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在民事离婚诉讼里,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若有确凿证据表明老公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育有子女,那就很可能构成重婚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