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即便一方在离婚协议里自动做出了放弃的表示,然而这并不能让其在贷款责任方面豁免于债权人的追索。
倘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协议中有这样的约定,债权人依旧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履行还款的义务。
从内部关系角度而言,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是具备效力的,做出放弃的那一方在完成贷款偿还后,能够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但在对外关系上,像银行这类的债权人是不会受到该协议限制的。
要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便另一方在离婚协议中进行了放弃,原本就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建议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一定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在必要的时候通知债权人并留存相关证据,这样就能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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