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款最好再加上后面这一句就更完美了:
“夫妻任何一方自愿放弃对另一方财产的继承权。
”2、如死亡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应有死亡方父母承担清偿责任,生存一方无须承担任何债务清偿责任此条款无效,法律规定婚姻期间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
不能因私下协议而撇开该义务,否则对借出钱的人或被侵害权益的人不公平。
而且,上述条款约定夫妻中的债务涉及到第三方(即双方父母)的权益,所以,需要双方父母均同意签名才有效,否则,“由该方父母承担清偿责任”是无效的,因为父母不需要无条件地承担成年子女的债务,除非其已经继承了遗产,则可以要求其父母从已经继承的财产中偿还。
所以,就原意,协议可以这样改写:
“如死亡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该方个人的名义所产生的债务,应由死亡方的遗产来先予偿还,不足部分由该方父母承担清偿责任,生存一方如对债权人已承担了连带偿还责任的,可以在死亡一方的遗产或向继承了遗产的对方父母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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