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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家看路在看守所拘留几天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超过37天还还没有逮捕的,就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但是逮捕之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到7个月,再加上现在法治环境的现状,超期羁押的现象也有。

你可以聘请律师,前往办案机关催促,要求其积极办案,也可以通过律师,向上级公安机关控告、投诉。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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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吕沅锦律师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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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沅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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