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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以直接损失为限

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里,一般是以直接损失为基准来确定赔偿数额以及衡量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直接损失指的是财物在被毁坏那瞬间的实际价值损耗,就像财物因物理损坏而出现的价值降低部分。

民事赔偿方面来讲,受害人有权利让侵权人对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而在刑事处罚方面,故意毁坏财物的价值(也就是直接损失)达到特定数额时才会构成犯罪,要是没达到这个数额,那就只是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

不过呢,在某些特别的情形下,如果能够证实存在间接损失,并且该间接损失与故意毁坏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这种间接损失也有可能被纳入赔偿范围或者在考量情节时被考虑进去,不过这其中的过程相对复杂,并且需要有严格的证据来予以证明。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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