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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能鉴定笔迹么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

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笔迹鉴定条件:

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笔迹鉴定要求: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

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

如:

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这类鉴定当事人在委托结束后,我国的司法部门根据详细的步骤进行相关的鉴定。

首先根据案件的发生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加以分析,在对案件人平时的笔迹进行详细的比对,核查后给出相应的鉴定结果。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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