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倘若爷爷作为承包方离世,倘若其家庭户内尚存其他成员,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将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享有,并非直接由孙子继承。
然而,若爷爷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途径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权属证书,在孙子符合特定条件(例如爷爷留有遗嘱表明等)时,孙子能够在承包期内继承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综上,不能简单地认定孙子一定有继承爷爷土地承包权的权利,而需要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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