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合伙联营专题 > 合伙企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而不是年销售额120万元之内免征增值税。

即使一个季度内销售额超过30万元,其他季度没有销售收入,超过30万元的那个季度也是必须按照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免征增值税,不代表免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是合伙企业,需要按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该按月或者按季预缴。

预缴也是累计收入总额减除累计成本费用及损失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表计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减去本年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