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故意损坏公物一般按实际损失赔偿,优先恢复原状,无法修复则按损坏当时当地同类物品市场价值赔偿,有争议可委托评估,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可不担责,因第三人导致可追偿。
法律解析:
非故意损坏公物的赔偿遵循一定规则。首先以恢复原状为优先,承担修复费用;若不能修复,按市场价值赔偿,该价值以损坏当时当地同类物品价格确定。当对赔偿金额有争议时,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以评估结果为依据。赔偿要公平合理,考虑物品折旧等情况。若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造成损坏,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损坏由第三人行为导致,可向第三人追偿。如果在非故意损坏公物赔偿方面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赔偿金额、是否属于免责情形等,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