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1153号):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111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1人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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