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刚贷款购房就离婚,房产分割和贷款处理分两种情况。婚前一方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属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归属和贷款承担,协商不成法院判决,获房方补偿对方并承担剩余贷款,还需办理产权和贷款变更手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的房产,因其产权登记在支付方名下,本质上是支付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产生的价值,所以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共有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协商处置的权利,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决。在完成房产分割和贷款处理后,为保障双方权益,应及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贷款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和贷款处理上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