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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

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追诉期限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

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

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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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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