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诉讼罪检举虚假诉讼罪是由公安机关提起并管理的一项公诉案件。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中的两方恶意串通,串谋捏造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司法权和执法权非法占有或损害人民法院财产权的诉讼。
州,集体或公民。
刑罚规定: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控制,情节严重或单处罚款,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下罚款。
刑法虚假诉讼案的规定是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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