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以夫妻共同财产给子女买房时,若无特别约定,通常会被视作对子女的赠与,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后,便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只是一方利用其个人财产为子女购房,并且明确表明是对自身子女的单方赠与,此房产同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呢,要是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像约定用共同财产给子女买房却保留部分权益等特殊情形,那就得按照约定来处理。
另外,倘若买房行为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违法意图,那么很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重新审视和调整。
总之,对于这类情况,必须综合考虑资金的来源、是否有约定等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地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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