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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公司欠债变更股东

如非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

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

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

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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