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涉及房贷的房产分割需综合考量房产购置时间、登记情况和还贷资金来源。有财产约定的优先按约定处理,无约定则按以下情况判定。
2.婚后购置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女方还贷资金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可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产一方支付另一方包含还贷及增值份额的补偿款。
3.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女方用共同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通常会判决房产归首付方,由首付方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
4.若女方用个人财产还贷,需举证证明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该部分还贷及增值是否为个人财产,进而确定补偿范围。
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对财产进行明确约定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还贷过程中,注意保留好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