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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的联系与区别

1、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2、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3、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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