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我才15岁他人叫我跟着他的车在太和发生交通意外右大腿截肢,当时他无行驶证法院直接让他蹲了2年,现在诉讼是按照现在的政策还是之前的政策。然后之后更换假肢的事要怎样说呢,是现在的政策还是之前的政策

河北 - 保定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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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我才15岁他人叫我跟着他的车在太和发生交通意外右大腿截肢,当时他无行驶证法院直接让他蹲了2年,现在诉讼是按照现在的政策还是之前的政策。然后之后更换假肢的事要怎样说呢,是现在的政策还是之前的政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限定:对交通意外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到协议或者调解书奏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方的主体手续,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师傅的行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诉讼各方的主体资格;意外职责认定书复印件,证明意外各方的职责;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手续,证明意外的损失;手续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诉讼即可

2018-12-28 09:2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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