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经过首次医疗判定定为二级乙等医疗意外,但在进行再次判定前院方把两方认可签字盖章封存的存档病历复印件,想通过法律流程解决,应该怎样做?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打完官司?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河北 - 秦皇岛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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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域刑辩顾问

地区:河北 - 秦皇岛

《医疗意外处置条例》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能够向卫生局行政部门提岀医疗意外争议处置申请。
《医疗意外处置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意外争议处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岀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限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意外技术判定的,应当自作岀受理决定起5日内将有关手续交由负责医疗意外技术判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限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借口。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意外技术判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意外争议两方当事人提交医疗意外技术判定所需的手续。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意外技术判定的手续、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两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意外技术判定的手续、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判定并出具医疗意外技术判定书。也就是说,医疗意外技术判定从受理至出具判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

2018-11-01 18: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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