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经A介绍,我给钱10余万元,我能否控告A与B合伙欺诈?他们可否构成诈骗罪?我俩的买卖合同可否有效?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损失?

湖南 - 邵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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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法务团

地区:湖南 - 邵阳

应该构成诈骗罪。他
首先虚构了事实,使你作发生错误的意思表示(借了钱);
其次,他主观上具有违法占有的目的,现在隐藏不见面,显然具有违法占有的目的。其三、他的做法已经损害了你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其四、如果他已经是成年人,那么,他已经符合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依法应作为诈骗嫌疑人予以立案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借口通知书》,你能够凭此向检察机关申请,要求检察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2018-10-20 20:0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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