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与房屋公司签订预购合同,同时交了预售款,但房屋公司迟迟不动工,至2011年终只完工地基,房屋销售部来电说因建材物价原由要按每平米提价,请问房屋公司隶属违约吗?

江苏 - 无锡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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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无锡

出卖人未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诉讼前获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能够认定有效。b如无效,买受人能够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息金、赔偿损失,并能够请求出卖人承受不超出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职责:

2018-10-19 16: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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