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某单位签订合同后,单位撤销,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把技术转给老婆单位实施,原法定代表人继续为老婆管理新公司,而老婆是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请问:这场官司应该要怎样打?

广西 - 梧州 合同效力
1位律师回复

宜宾诉讼法务

地区:广西 - 梧州

是事实上上的无权代表做法,就是已经丧失代表公司做出法律做法的权利,视为认可。2、合同法49条、越过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做法,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受民事职责。未经追认的做法,由做法人承受民事职责,相对人有借口相信做法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做法有效。3、合同法50条。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做法而不作否认表示的:1,仍然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如果第三人(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为善意(就是有借口相信另一方有权限签订该合同)的话,通常这个合同就会认定为有效,能够参照法条如下、民法通则66条,无代理权,做法人无代理权、越过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越过权限的以外,该代表做法有效。综上,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过权限订立的合同

2018-10-12 19:14:1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梧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徐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