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获到了注册商标“井冈山”用于其生产的红薯。后有人认为我公司出产的红薯并非来源于井冈山,并且该商标已经被井冈山地方协会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于是向商标局请求撤销我公司的该商标。后商标局查明我公司在

安徽 - 滁州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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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选辩护团队

地区:安徽 - 滁州

您好,贵公司获到注册商标“井冈山”用于生产红薯,但是贵公司生产的红薯并非来源于井冈山,容易误导公众,通常情况下是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但是贵公司在注册该商标之前并不知道井冈山地区盛产红薯,并且贵公司得到注册是在集体商标得到注册之前,已经在消费者中产生了特定的含义,不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误认。因此贵公司已经善意获到的该地理标识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不会被撤销。

2018-10-05 06:0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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