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准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准则数额是多少,最高法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恶意欠薪的立案准则,

新疆 - 巴音郭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泉州诉讼咨询

地区:新疆 - 巴音郭楞

1、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以转移财产、逃奔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本领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导致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05-09 13:11:3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巴音郭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