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村民强占集体土地种了约一百棵不大的葡萄,协议合法吗,因为干部们担心其不签协议连违约职责都不敢写

辽宁 - 铁岭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服务站

地区:辽宁 - 铁岭

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对违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行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乡村村民强占集体土地,能够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违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构成犯罪的,是违背土地管理法律,未经准许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欺骗准许,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超出准许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违法占用土地论处,能够并处罚金,限期废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限定、法规的做法,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2018-05-01 08:42:1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铁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