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原告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诉讼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称其把做给了我爸,是不符合限定的。(但是经国土资源局查下来,流程合法。我家是这个案件的第三人。)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证。但开庭当日原告无正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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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诉讼咨询

地区:辽宁 - 营口

您好,原告方无正当借口不到庭,按自动撤诉处置。
如果还遇到什么问题需要律师的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我会尽我所能的帮助你,为你依法维权。

2018-03-02 06:0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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