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三百块钱不还怎么处理

河北 - 石家庄 欠款追讨
1位律师回复

湖北法务团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法律分析:



1、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再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2、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3、遇到欠债不还的要及时催促对方还债,因为催促对方还债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让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对方多次不还的,可以拿着借条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律师提示:


以上是“别人欠我三百块钱不还怎么处理”问题的详细解答。问题没有解决,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选择一对一咨询服务,我们将安排专业律师为您定制解决方案。


相关补充1:


别人欠我一百多块钱不还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再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2、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3、遇到欠债不还的要及时催促对方还债,因为催促对方还债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让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对方多次不还的,可以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补充2:


欠别人钱别人不让我走怎么处理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


、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


到期之日起两年内;


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


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2023-12-11 02:24:0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石家庄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