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离婚协议呢

广西 - 桂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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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谈判法务

地区:广西 - 桂林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存在欺诈


胁迫


乘人之危;


显失公平的情形的,可以撤销离婚协议。


对此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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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怀孕离婚彩礼是否退


怀孕离婚彩礼一般不用退,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相关补充2: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该怎么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2 16:3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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