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山西 - 晋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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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诉讼咨询

地区:山西 - 晋中

法律分析: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第七,八周岁以上孩子,愿意随父生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律师提示:


以上是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具体有哪些?”的问题解答。如果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议继续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加专业的律师解答。


相关补充1:


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家暴离婚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家暴的行为证据,具体如下:


1.伤情鉴定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时的情况;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相关补充2:


离婚时什么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3-02-21 15:12: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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