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是否有给付金钱义务

河北 - 张家口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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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法务

地区:河北 - 张家口

法律分析:


离婚中,除分割财产时的交付行为外,相互都是没有给付金钱的这种法定义务的,可以说离婚以后,妻子或者丈夫只对孩子具有法定抚养义务,从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夫妻之间的各项法定义务也就此终止了。


其中有一方想要对方进行赔偿的话,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对方在事实婚姻关系过程中存在着重大过错才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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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退还彩礼


一般情况下,彩礼赠送了是不能返还的,但是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如果婚前的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双方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相关补充2:


第二次起诉离婚离婚抚养费怎么判


法院判决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023-02-20 16:5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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