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另一个联系不到对方怎么样处理

江苏 - 南京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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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法务

地区:江苏 - 南京

法律分析:


可以在对方失踪满两年后,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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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正常来说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就不是婚姻关系。


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相关补充2:


离婚时抚养费的标准该怎么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0 16:4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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