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立案标准具体有哪些

湖南 - 株洲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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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谈判法务

地区:湖南 - 株洲

法律分析:


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的行为;


2、强制猥亵的对象是儿童。


因为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较差,心智未成熟,因此不论儿童是否同意或者是否反抗,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制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即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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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


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6 10:18: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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