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与诽谤罪的立案

广东 - 汕尾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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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法务

地区:广东 - 汕尾

法律分析:


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1、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2、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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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


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5 19:4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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