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哪个机关执行?

辽宁 - 盘锦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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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诉讼咨询

地区:辽宁 - 盘锦

法律分析:


逮捕犯罪嫌疑人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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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律师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意愿确定。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5 19:2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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