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什么负责?

陕西 - 铜川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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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 - 铜川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相关规定如下:


1、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2、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3、执行机关包括:(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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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拘留几天严重吗


被刑事拘留几天与罪行的严重没有关系,几天只是一个程序而已,要看几天后的处理了。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相关补充2:


延长刑事拘留的条件


1、拘留延长一至四日。


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2、拘留延长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2023-01-11 14:4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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