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向谁要求赔偿

西藏 - 拉萨 公司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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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答疑法务

地区:西藏 - 拉萨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07-13 17:0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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