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报销比例是多少

新疆 - 乌鲁木齐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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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维权顾问

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一)住院报销
1、未成年及在校学生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
2、非从业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85%。
3、老年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4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50,报销比例为85%。
(二)普通门(急)诊待遇
1、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按规定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2、非从业居民
无普通门(急)诊待遇
3、老年居民
按规定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00元/人/月。

2021-07-06 13:3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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