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继续工作一次性就业补贴金和医疗补助金是否可以

河北 - 邢台 工伤纠纷
1位律师回复

卓越法律智囊团

地区:河北 - 邢台

继续工作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1-06-26 15:07:3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邢台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徐州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