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是不是最好的方法

辽宁 - 本溪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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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法务团

地区:辽宁 - 本溪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2021-06-18 06:0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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