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参加群架致对方轻伤二级,当时他是从犯,不满十五周岁,现在

四川 - 广元 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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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广元

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参与打架致对方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处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1-06-14 06:2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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