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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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更改孩子的姓名,儿子不愿意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辽宁 - 沈阳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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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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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只因为母亲把儿子的姓名给改了,父亲就不同意再给付抚养费,因此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近日,顺义区牛栏山法庭依法支持了儿子的诉讼请求。    B的父母于1996年离婚父母离婚后他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亲A月给B抚养费70元。1998年10月10日经调解,抚养费增加到每月100元。    随着原告年龄的增长,其父亲每月给付的100元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原告现在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的一半,原告再次,要求其父亲增加给付抚养费120元和承担教育费二分之一。    B的父亲辩称,他与孩子的母亲离婚时孩子的名字叫C,他并不知道B是谁。如B是自己的子女,则必须把名字改成C,然后再付抚养费。    顺义区审理后认为,虽然B父母离婚后,B母亲擅自变更B姓名不妥,但B仍是被告刘明之子,被告刘明应当对原告B尽抚养义务。根据原告当地同等学校和基本生活情况,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21-06-01 16:0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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