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怎么才能要回来?

辽宁 - 丹东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案解先锋团

地区:辽宁 - 丹东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对方有可执行财产很快就可以拿到执行款,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就会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候在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2021-05-15 14:46: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丹东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