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我自己垫付的钱下周二能拿回来吗

甘肃 - 陇南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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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陇南

  
1、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费用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  
2、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单位承担费用,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3、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1-05-11 19:5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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