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违约后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四川 - 遂宁 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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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遂宁

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3、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

4、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只有发包人逾期支付施工款项又或者没有支付足够的施工款项的话,发包人是要支付一定的利息的,这样施工方才能获得违约利息,不过也是要看实际情况来决定的,此外还拓展了关于建筑合同违约之后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有需要的也可以仔细看看。

2021-05-07 18:28: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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