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呢?朋友涉嫌一起犯罪行为现在已经被行政拘留了,那么不知道在行政拘留期间是否可以监视居住了呢?有哪些情形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呢?

浙江 - 宁波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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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形,如果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能用刑事强制措施来代替;如果是刑事拘留,也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可以依法变更为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1-04-14 23:5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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