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是最近刚招聘,因为说是对于公司的事务不懂,还有进行培训,花了许多的钱,现在是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原先的工作,是否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呢

山西 - 太原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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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2021-04-12 21:2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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