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金额30万,犯罪嫌疑人判几年刑期

安徽 - 滁州 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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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法务

地区:安徽 - 滁州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021-04-07 09:1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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